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江苏计量检定收费履行新规范

更新时间: 2024-04-05 10:46:06     作者: 华体会导航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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  【江苏商报讯】10月1日起,我省试行新的《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范》和《江苏省计量检定收费规则》。其间出租车计价器检定仍按原规则,每年检定两次,每次45元,交易结算台秤的计量检定收费规范推迟到2004年1月1日起履行。

  其间,值得一提的是,已列入周期检定方案的计量用具,因检定组织原因延误当地计量行政部门规则的检定期限,被检单位有权要求重新安排检定时刻,并免缴部分或悉数检定费:延迟1~15个工作日免缴30%的检定费;延迟16~25个工作日免缴50%的检定费;延迟25个工作日以上免缴悉数的检定费;延迟70个工作日以上,按检定收费规范的2倍补偿送检单位。通讯员 宁佳 商报记者 张 艳